宁夏为破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在全国首创药品招标“三统一”举措,取得可喜突破。
为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规范药品购销行为,宁夏以政府为主导,对药品实行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取得六个新突破和六项创新。六个突破:医疗机构不再直接作为招标主体;招厂家不招商家;减少投标中间环节;组建专家库严格评审程序;调整评标分值结构;建立诚信监督机制。六项创新:将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招标范围;编制了三级医疗机构基本用药招标目录;实行招标机构与评标活动分离;严禁使用药品商品名,对同一剂型和规格的药品限定一个中标厂家;实行统一作价方法,乡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中标药品零利润销售;建立中标药品统一配送制度。
宁夏药品统一招标后,药价大幅下降,据统计,全区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所占业务比重由 2005年53.2%降为49%,下降4.2个百分点,药品收入减少3366万元。遏制了药品收入每年增长的势头。
信息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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