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抓住国家启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机遇,省市县三级政府普遍加大对农村卫生投资力度,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改善基础设施,增添实用设备,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医疗行为,到2006年底,全省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46.9%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初步形成了“小伤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就医模式,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搭建了一个良好的平台。2003年,我省启动了新农合试点县(市、区)工作后,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和农村医疗机构良好的服务能力使农民参合热情高涨,到今年,全省实施新农合的县(市、区)已达到99个,参合农民1831万,参合率达87.5%,农民群众不再小病抗、大病拖。据统计,山西省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试点地区参合农民两周就诊率提高了8%,住院率提高了50%,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门诊和住院服务量及床位使用率的年平均增长率大大高于同期同类医疗机构的增长水平,有效提高了农村医疗机构的服务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增加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收益和职工收入,增强了农村医疗机构良好改革和发展的信心,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发展态势。 信息来源: 山西省卫生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