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郊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指定专人对辖区内刊登、播放药品广告的报刊、电视等媒体进行了广告监测,监测到了3起药品违法广告并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该分局药品广告监测员对照省局下发的《2007年广告监督查询手册》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重点对未经省局审查或登记的药品广告以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重点进行了监测并进行了全程取证,监测到在某电视台电视广告中发布的《伯草菩提膏》、《龙金通淋胶囊》、《止脑安神颗粒》3起药品广告涉嫌违法,经进一步核实,这3起药品广告未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属违法广告。
信息来源: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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