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扩大救助病种范围 重疾病救助金将调至3万元 |
发布日期:2007/7/18 17:46:54 |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部门获悉,目前广州正在制定新的“广州市慈善医院关于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办法”,将扩大救助病种的范围,同时提高最高救助金额。“资助办法”目前等待审批。
目前,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对象以及低收入困难家庭若患有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急性期)、慢性肾功能性衰竭、恶性肿瘤等15种重大疾病者,可享受重大疾病医疗资助金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不超过2万元。正在制订的“资助办法”将重大疾病医疗资助额提高至累计最高达3万元/人·年。此外,还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覆盖到农村,并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扩大救助病种、增加救助医院。
新办法还未出台,广州市部分区已经悄然提标。黄埔区民政局社会福利救济部门的负责人介绍,黄埔区对本区重大疾病救助对象从最高资助额2万元/人·年提高到3万元/人·年,今年年初开始实行。举例说,一个重大疾病救助对象如果在广州市慈善医院进行治疗,可获得广州市对其每年最高2万元的救助,超过2万元的费用,黄埔区将对其进行救助,救助对象这一年中还可获得黄埔区最高3万元的资助。市、区两级加起来即可获得一年5万元的医疗救助。
目前该区重大疾病救助随时申请随时审批。此外,该区基本医疗救助审批手续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
荔湾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荔湾的重大疾病救助对象享受广州市每年2万元/人的资助额外,超出2万元的费用,将启动临时医疗救助,根据该区每年医疗救助节余款项的情况,为他们发放临时医疗补助。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
信息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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