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中标数据网 > 医药新闻频道 > > 北京药品"更正声明"要求将出台 须与原篇幅一致

北京药品"更正声明"要求将出台 须与原篇幅一致

  发布日期:2007/7/22 15:42:46


  今后,凡药品企业违反广告法宣传的,在媒体上必须刊登更正启事。记者今天获悉,市药监局即日将出台有关药品违法广告“更正声明”的文本要求,将对药品违法广告在媒体上刊登更正声明的内容、版面大小等做出明确要求。

  启事必须涵盖两项内容,一是必须说明原广告中有什么违法行为,是擅自扩大广告审批内容还是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证等;二是原广告审批的是什么内容。

  同样重要的是,更正启事还必须刊登在原广告刊登媒体上,并登载在相同版面,篇幅须与原违法广告大小完全一致。

信息来源:法制晚报

本站编辑:张静

独家集采品种推荐 |
通用名 剂型 省份 基药 发布时间
重组人促... 注射液... 山西 非... 2017-08-01
宫瘤清颗... 颗粒剂 青海 非... 2012-07-12
甘露聚糖... 胶囊剂 广东 非... 2019-10-11
复方七叶... 外用凝... 山西 非... 2018-08-30
健胃消食... 合剂(... 广西 2016-11-15
石辛含片 含片 广西 2016-11-10
外用应急... 软膏剂 江苏 2018-03-02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网站更新公告 · 药监局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