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镇有约900万贫困居民,他们得不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待遇,一旦有大病将面临困境。”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马永业等11名代表提出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希望政府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法,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这个城镇“全民医保”的思路,引起不少人大代表共鸣。“关于建立城镇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免费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关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3个同类建议也在会议期间被提出。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高度关注。3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8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17件建议作为重点督办的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省人大代表们提出的4件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建议也在其中。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对代表所提建议非常重视,不仅确定专人负责办理,还明确提出办理要求。省卫生厅还将办理过程在网站上全程公开,便于代表查阅,接受社会监督。4月1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又邀请马永业、武桂琴、刘永杰、汪玲4位省人大代表来省人大机关,就其领衔提出的4件建议,听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负责同志就建议办理的有关情况,向人大代表作了详细介绍,并认真回答了他们咨询的问题。他们说,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已将其列为2007年重点解决的十二项民生工程之一。今后5年我省将投入近109亿元,受益人口将达到6312万人,其中今年就有4476万人受益。
此前的3月22日,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实施意见》,拟用两年时间,建立起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将全省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实施面将超过50%,参保人数将达295万人;2008年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听到这个答复,在场的常委会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都满意地笑了。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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