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组织对芝麻酱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广西、安徽、陕西、江苏、辽宁、河南、黑龙江、四川、重庆等12个省、直辖市58家企业生产的7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8月3日公布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7.5%。  个别产品大肠菌群不合格、脂肪酸组成不合格、脂肪含量不合格,酸价不合格是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质检总局指出,大肠菌群是直接涉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卫生指标。国家标准规定芝麻酱产品的大肠菌群应≤90个/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大肠菌群为230个/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脂肪酸组成指标是评价纯芝麻酱是否是用纯芝麻加工而成。抽查中有个别产品不符合纯芝麻酱的特征。 脂肪含量是芝麻酱标准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脂肪含量的高低是判断产品中是否添加了足够的芝麻,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脂肪含量不合格,主要是添加了其他油料。 酸价是评价芝麻酱品质好坏的重要指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酸价不合格,容易导致芝麻酱产品中的油脂氧化变质。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芝麻酱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信息来源:东方诚信在线
本站编辑: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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