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青海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即将实施的消息公布于众,省卫生厅城镇居民医保管理办公室的热线电话每天处于火爆状态,许多居民还直接上门咨询,街头巷尾议论最多的也是这个话题。这项关乎民生的阳光政策,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的反响。
1、城镇居民医保让人人都享有医疗保障
曾几何时,许多人感觉到生不起病,原因之一就是看病贵。可是,人食五谷杂粮,不可能不生病。如何能让老百姓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全国上下都在寻找着对策。
让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是根治看病贵“顽症”最有效的的“处方”。为此,全省上下整整探索了十余年。
2000年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省实现全民医疗保险的第一块基石。至今年6月末,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67.11万人,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本覆盖的基础上,我省于2005年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是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目标的第二块基石。广大农民以前连做梦都不敢想的事终于实现了——自己治病,国家补钱。全省已有317.96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省农业人口的95.6%。从根本上缓解了农牧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两块基石的建立,我们向全民医保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只有为全省人民系上医疗保障这道安全绳,我们在小康建设道路上才可以飞奔向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今年年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查摸底、测算分析、拟定方案、征求意见。出台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青海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卫生厅开始在全省进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至此,最后一块“医保短板”即将补齐,一个城乡协调、统筹发展、全面覆盖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在我省全面建成。这标志着我省医疗保险已从政策制度上覆盖到全体社会成员,不论男女老幼、健康病弱,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即将实现。 2、城镇居民医保彰显民生为重的执政理念
“陈厅长,我叫马淑贞,今年66岁,没有工作,丈夫是省交通厅公路设计院职工,已于十年前患肝癌去世。我患有严重的肺心病,常年靠公路设计院发的170元抚恤金维持生活,处境困难,我想问一下,今后还有没有希望参加上合作医疗?……”
这是今年4月,家住西宁市的居民马淑贞写给省卫生厅厅长的一封信,从这封来信中我们看到了城镇居民对参加医疗保险的渴望和企盼。
像马淑贞老人这样没有任何医疗保障的城镇居民在青海省有125.8万,占全省城镇居民的60%。据调查,在这些居民中,两周患病率为195.5%,两周未就诊率66.3%,其中因经济困难的原因占到72.5%。
随着我省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和特困人群医疗救助三项健康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以及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相比之下,城镇居民就医问题凸现出来,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成为政府的当务之急。
然而,解决此问题并非易事。我城镇居民的居住情况比较复杂,人群分布既高度集中,又高度分散,60%的人口住在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剩余人口分散在30多个市县区中,最小的县城镇居民只有1000多人,加上不同年龄段人群的健康状况差异巨大,医保制度设计难度很大。历经3个月,多部门齐上阵,完成5万居民的基线调查,委托复旦大学进行数据测算,方案两次经过省外专家论证。记者在采访中深切感受到,方案从制度设计到启动运行,充分体现出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并强化政府主导的理念,甚至连居住偏远的居民到哪家银行缴费这一细节都考虑到了。
确定筹资标准是制度的核心,也是难度最大的一项工作。全国平均筹资水平是200元,我们能否达到呢?结合省情算了一笔账后发现,即使定为人均160元,已有相当的风险,但更具合理性,且充分吸取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经验,对制度的核心政策大胆进行创新。整个方案设计人均筹资160元,就在这有限的资金中,仍分出了老少、男女的不同,充分显示出方案关注普通人,致力于社会公平的特点。方案规定,对低保户、孤儿和重度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建立的城镇居民救助基金代缴。参保的低保人员患大病,住院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给予补助后,可享受民政部门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如果还不能脱贫的话,可再申请城镇居民医保二次救助,切实减轻困难群体就医的经济负担。
试点方案取消了“个人账户”。因为实践证实,“个人账户”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调动人们参合的积极性,又是保障资金沉淀的重要原因,直接削弱社会保障的互助共济作用。我省将其改为门诊统筹资金,对参保居民门诊就医费用补助不设起付线,每次补助门诊费用的30%,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助80元。这样可有效避免资金沉淀,大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城镇居民医保社区卫生服务“守门人”到位
任何医保制度作用的发挥,必须引导参保人遵循合理的就医程序,否则,会给基金运行带来巨大的风险。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中央制定的重要的卫生政策。目前的问题是,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反映强烈,但老百姓生了病却仍不愿意到社区医疗机构就医。有专家分析,原因之一是缺乏相应的医保体系支撑。我省的方案在这方面有了重大突破,把城镇居民医保和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建立社区“守门人”的制度。
优先选定点医院,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和补助比例。如三级定点医院起付线450元,二级医院35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0元;而补助比例正好相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60%,二级医院50%,三级医院只能报销40%,引导参保居民就近利用社区卫生资源。
记者了解到,如此进行制度设计,是认真总结了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经验与不足,认为城镇职工医保最大的制度缺陷是对社区卫生机构考虑不够,而新农合促使农牧区医疗机构发展壮大,是使农牧民迅速受益的关键。所以,注重预防保健,促进社区卫生发展,是我省推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试点的核心政策之一。副省长邓本太强调,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试点要充分利用卫生资源,让社区起到基础性的作用。他要求社区卫生机构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服务绝不能打折扣。
目前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为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的“守门人”,已经具有一定的基础和条件。以西宁市为例,社区门诊每次平均为27元,加上对高血压等慢性病的社区干预普遍开展,慢性病患者的费用就更低。现在,已有46%的居民首诊都主动选择社区。今年3月,卫生厅已出台实施双向转诊的规定,详细界定并明确实行双向转诊医院之间的权利、条件、服务范围及职责。
急、重症疾病,通过变化补助支付比例,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使居民常见病在社区得以解决。这与我省的经济水平和百姓的支付能力是相适应的,有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项惠及百万百姓的民心工程,为我省医疗卫生史上又将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信息来源:青海日报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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