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甘肃省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管,甘肃省会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7年6月份开始,认真组织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认真组织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学习了《甘肃省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省局《关于开展骨结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产品暨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安排2007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结合会宁实际,制定了切实专项工作检查计划和实施步骤,保证了专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其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特别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在隐形眼镜的检查中,共检查辖区内眼镜店14家,其中对2家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隐形眼镜的企业作了规范要求,对2家未取得许可证而经营隐形眼镜的眼镜店,依法给予了没收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在骨接合植入器械检查中,对开展这一业务的4家医疗机构重点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先从病案入手,从接受过植入手术的患者查起,逐环节向上追溯,查看植入手术及骨接合植入器械验收记录、使用记录,审核供货方资质档案,核实购进渠道。在检查中,对1家医院涉嫌违规购进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有效规范了会宁县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强化了各单位对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管理,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得到了提高。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