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魏铭言)今后,进行虚假宣传涉嫌违法的医疗广告,一旦被卫生或工商部门发现,将相互移交由两部门共同核查。核查确认后,将由两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告。
卫生工商建立沟通机制
昨日,市卫生局与市工商局共同制定了《违法医疗广告案件联合查处制度》,建立了相关部门间的沟通机制。制度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于核准医疗广告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公布批准内容。
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管中,对涉嫌违法的医疗广告,应按照程序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管中,对涉嫌违法的医疗广告,应按照程序移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对两部门相互移交的案件,查处完毕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同级卫生、工商部门。
在审医疗器械将接受核查
另据了解,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月底将开展在审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核查。此次核查涉及31家北京医疗机构,32家外省医疗机构,10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信息来源:新京报
本站编辑:张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