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7月,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监测检查市级和省级媒体459次,监测到各类药品广告405条,其中报纸发布168条,电视发布112条,广播电台发布药品广告125条。其中监测到涉嫌违法违规的有23个,分别为报纸类4个,电视类4个,广播电台类15个。上述违法广告移送市工商部门处理的有16个,移送省工商部门处理的7个。初步统计,杭州市大众媒体发布药品广告的违法率为5.68%。
监测显示,该市大众媒体发布药品广告的总体情况良好,主要体现在:
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的情况基本杜绝,2007年1~7月份未发现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的广告进一步规范,广告数量有所下降;规范的、知名品牌的OTC类药品广告投放量上升,播放的频度次数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新颁布实施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的要求,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甄别违法药品广告的能力,增强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同时在对市级和部分省级媒体实施全面监测的情况下,重点检查药品广告发布量大、违法率高的媒体,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广告加大曝光处罚力度。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