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女友不忠,27岁的内蒙古大学研究生贾树林携刀赶到北京,在北师大校内将来京学外语的女友砍死(本报6月28日、29日曾报道)。日前,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贾树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赔偿死者父母42万余元。
刀砍女友后自杀未遂
贾树林案发前系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女友杜怀香则在内蒙古农业大学读研。去年9月,杜怀香瞒着贾树林来京学外语,贾树林根据杜怀香电子邮件的IP地址找到北师大,见面后两人发生争执,贾树林将杜怀香砍死,后自杀未遂。
此案开庭时,贾树林称杜怀香曾经怀过孕,但说孩子不是他的,这让他很生气。贾树林还说,杜曾多次折磨他。但杜的生前好友说,孩子绝对是贾树林的,她了解杜怀香,应该让她清白地离开人世。
因为贾树林在看守所内一度行为异常,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委托北京安康医院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科对贾树林进行了两次鉴定,鉴定结论认为贾树林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病,存在辨认控制能力,具有完全责任能力。
同学联名向法院求情
此案开庭时,公诉人建议法院判处贾树林死刑。贾的同学则联名向法院写信求情,称贾树林平时为人随和、朴实。
另有证人向法院作证,称贾树林平时禁止杜怀香和任何男性来往,还时常打骂杜怀香。杜怀香死后,家人从她的手机里找到贾树林发的短信,其中有类似“你想干啥?不解释很快就是你全家人的死期”这样的恐吓短信。
一中院审理认为,贾树林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贾树林有自首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信息来源:39健康网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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