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3日)召开的厦门全市质量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全国和全省质量工作会议部署和厦门市具体情况,厦门市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已确定10大专项整治任务和28项工作目标。从现在起到11月底,厦门市各级各部门将组织专项整治执法队伍,对照此次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深入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对重点产品展开“拉网式”的监督检查。 整治内容 10大任务28项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厦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问题基本解决;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5种高毒农药;蔬菜、畜禽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厦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问题基本解决;药物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遏制碳酸饮料、矿泉水等16种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保留的食品生产小作坊100%提交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全市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目标是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再注册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的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药品疗效的药品广告。
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全市定点屠宰率实现100%;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家用电器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目标是进一步规范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非法进口的肉品、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涉及健康安全产品进出口监管明显加强。
整治重点 民生产品和食品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为关系民生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整治的重点是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
在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整治方面,结合厦门市实际,将突出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家用电器、劳动防护用品等5类产品整治。
针对食品安全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是严格市场准入,抓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的落实,严查无证生产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整治方案要求,对食品生产小作坊,要按生产必备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凡严重不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的,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期满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凡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必须在一个月内限期转产,到期未转产的予以取缔。对保留下来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由镇、街道提出名单,区政府确认后保留,建立监管档案,纳入镇、街道的日常监管范畴。
联合行动 集中力量重拳出击
为统筹协调处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重大行动,市政府决定在原有食品安全委员会基础上,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市长刘赐贵任组长,副市长黄菱、叶重耕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为成员;下设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两个办公室,分别设在市质监局和市贸发局。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还特别强调,在整治期间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制假售假人员、单位和问题严重的地区、市场。
信息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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