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9月5日专电(记者冯国、张琳)陕西省日前决定在全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新体制,重点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尤其是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据了解,2006年陕西省育龄流动人口总数已达247.6万人,其中流出人口 148.9万人,流入人口98.7万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73万人。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冯月菊介绍说,陕西省日前公布《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贯彻国家政策并突出陕西特点,将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
根据《实施意见》,陕西省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新体制,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与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流入地要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同时,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
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意见》要求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集中开展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专项活动,严惩溺弃、残害女婴和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以及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
冯月菊表示,陕西省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增长速度连续14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少生人口近1200万,到2010年,全省人口总量预计将控制在3830万以内。
信息来源:新华网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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