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青铜峡市在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中,采取“七统一,四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创建活动。
“七统一”既统一食品生产经营公示栏规格、内容(证照、制度、消费警示、监督举报电话)和位置悬挂,统一日常监管登记表,统一索证、索票、食品质量检测资料的保存,统一进销台帐填写、统一印制食品销售凭证,统一“三防”设施,统一制定超市、市场、小商店、小餐厅、小作坊的创建标准;“四结合”即结合严把食品市场准入质量关,继续推行实施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结合季节性、节日食品特点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和食品快速检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结合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结合创建工作,促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店(超市)、农村食品餐饮示范店、农村生产加工示范小作坊的规范经营。
通过以上措施,青铜峡市小坝古峡示范一条街、商城示范市场的食品经营户已经全部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商品摆放整齐有序,餐厅后厨硬件设施更换、改造齐备,三防设施齐全,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并将此项措施向农村食品市场全面铺开,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奠定了基础。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