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上海市卫生局、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坚决打击“医托”欺诈活动的通告》,强调对“医托”和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依法从重处理,并公布专设投诉电话,欢迎市民和患者投诉举报。
根据通告,上海严禁任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雇佣“医托”等手段招徕、欺骗患者,以牟取不正当利益。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医托”团伙形式,欺诈患者钱财、坑害群众利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严肃、从重处理;并依据《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记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医托”人员、“医托”团伙及幕后操纵者和组织者,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为严厉打击“医托”,今年4月份以来,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已对周边“医托”活动频繁的18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医托”防范培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大厅安排播放防范“医托”宣传片,同时排查各类“医托”活动线索,对涉嫌雇佣“医托”招徕患者的医疗机构,依照《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予以记分并严肃查处。专项行动期间,卫生行政部门对多次雇佣“医托”、超范围经营、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病人反映强烈、屡教不改的少数几个门诊部和医院,作出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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