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要求经营非药品产品的零售企业,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严肃查处出租、出借许可证,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购进药品无购进验收记录、购销票据不全等违法行为。
同时,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重点检查生物制品、疫苗、麻精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品种的超范围经营情况。
年底前,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信息来源: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站编辑:魏雅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