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区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2007年9月11日,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成立。药品整治组成员单位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拉萨海关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七个部门组成。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白玛桑布担任组长。
药品整治组具体负责研究和制定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协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职责落实药品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并收集和整理药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的相关信息,及时上报自治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确保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