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乐清市药械安全环境,浙江省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乐清市人民医院等6家县市级医院和乐清华山中西医结合医院等6家民营医院药械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
本次药械普查工作分阶段、抓重点,采取自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组织完成普查动员和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后,浙江省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6月中旬开始对12家普查对象进行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试剂、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等药械,涉及药房、血库、设备科、住院部、检验科、骨科、手术室等科室。检查发现,各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管理情况基本良好,做到证件、档案齐备,渠道合法稳定,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但是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针对普查验收中发现的情况,浙江省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书面反馈各医疗机构,要求进行全面有效的整改,积极落实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