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广东省政府决定于2007年8月下旬至12月在全省开展“广东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其中“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
2007年9月5日,广东省副省长佟星率该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到惠州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专题调研,并指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抓好整治的各项工作。
对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整规办和法规、注册、安监、流通、器械、稽查等有关处室认真研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对“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的具体任务要求和行动目标,以及广东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迅速制定了全省“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该省政府统一制定下发。
为了解和督促各地落实省领导指示及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整治工作,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烈福、马光瑜各率一个工作组于2007年9月4日起分赴肇庆、云浮、湛江、茂名和阳江五市督导开展专项行动。在各地督查期间,与各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展开座谈、到药品生产企业调查了解,通过座谈、看资料、现场察看等,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取得良好效果。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