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黑龙江省物价局日前出台新规定,从9月1日起,取消个别不合理的医疗收费项目。
黑龙江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取消的个别不合理医疗收费项目都是一些患者反映强烈的。比如,陪护床收费,从群众反映和价格检查中发现,目前一些地方和医疗单位存在不提供陪护床,也收陪护床费、一床收双费等情况,患者意见极大,由此引起的医患矛盾比较多。 还有彩超、病理的图文报告收费,具有明显的“肢解”收费特征,群众反映也比较大。在这次政策调整中对涉及此类的收费全部予以取消,既有利于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又便于医疗单位正确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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