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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提示:餐饮单位不得超负荷营业

  发布日期:2007/9/30 11:20:54


 市食药监管局昨发布“十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餐饮单位量力而行,确保节日食品安全。
  本市近期气温有所回升,利于细菌生长繁殖。为保障节日食品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餐饮单位和广大市民发出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对餐饮单位提出“量力而行”、不超负荷、控制进货渠道、不经营违禁食品、规范食品加工、5桌以上宴席及时申报等七项要求;对家庭自办酒席给出食品加工、储藏和餐具、人员等四个方面的建议;对市民在外就餐和购买食品提出了注意事项。市民如发现违法经营食品活动,可拨打962727食品药品监管热线举报。

信息来源:东方网-文汇报

本站编辑:魏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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