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在监管中发现,市场上销售的10种药品或冒用或编造一些生产企业的名义,经查均为假劣药品。
这些药品分别是:标示为西藏藏医学院藏药厂生产的“雪域金丹”;标示为甘肃佰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癣立清胶囊”;标示为甘肃西峰万寿制药厂生产的“风湿透骨丸”;标示为青海柴达木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补肾丸(黑虎丸)”;标示为西藏那曲地区藏药厂生产的“十八味党参丸(癣除根)”;标示为宁夏太和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鹿茸雄鞭”;标示为中国云南滇中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回春如意胶囊(盛精源)”;标示为甘肃医药集团西峰制药厂生产的“锁阳固精丸(速勃尔)”;标示为河北天鹅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强阳保肾丸”;标示为吉林通化明康药业公司生产的“海马鹿茸丸”。
药监部门提示,消费者应到正规的药品销售企业购买药品,在购买上述药品时尤其要注意甄别。
信息来源:新华网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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