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侵犯自己权利,王某将北京澳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保定日报社告上法庭。一审宣判后,王某提起上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起上诉案。
王某诉称,其在2006年4月以来多次在《保定晚报》上看到“藏秘排油茶”产品广告,并分别于同年4月、6月购买了两盒由澳特舒尔公司生产的该产品。但服用后未见成效。后了解发现澳特舒尔公司生产该产品属于违法生产,且该产品在广告中存在多处虚假和违规宣传,故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澳特舒尔公司生产的“藏秘排油茶”属于合格产品。但该产品广告存在虚假、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故判决保定日报社赔偿王某58元购货款。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二中院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并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双倍返还购货款116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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