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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操作价格 19药品零售企业被处罚

  发布日期:2007/11/7 7:51:04


违规:药企串通价格

  19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价格法》,相互串通操作市场价格,遭到了物价部门的查处。昨(6)日,省物价局通报了这起价格串通案件的处理决定,对成都市医药商会19家理事企业给予了警告处分,同时要求成都市医药商会向成都消费者公开致歉。据悉,这是省物价局成立20多年来,调查处理的首例价格串通案件。

       违规:药企串通价格

  省物价局通报称,8月17日,成都市医药商会及所属会员单位召开理事会,研究并通过了《确定第一批名优药品统一市场零售价格的决议》和《成都市医药商会推荐品种违规销售处罚规定》。从9月1日起,成都市医药商会推荐的3种药品统一市场零售价开始在其会员单位及直营店执行。

  据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药品定价通常由政府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各药品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下定出自己的零售价格。成都医药商会此举违反了《价格法》中“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规定,已经构成价格违反行为。

  调查:19家企业违法

  接到群众举报后,省物价局会同成都市物价局开始对这起“典型的串通定价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这起案子牵涉的企业太多了,着实费了一番工夫。”一位参与查处价格串通案件的工作人员透露。

  此次查处了四川省华安堂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成都地奥医药连锁公司、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川德仁堂药业连锁公司等19家药品零售企业及其直营店。

  “这些连锁企业差不多占据了绝大部分成都药品零售市场份额。”这位工作人员说,这些药品企业相互串通价格,虽然最后制定的价格在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以下,但对消费者来说仍有失公平。

  处罚:警告并公开道歉

  省物价局在保留对成都市医药商会及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处罚权利的基础上,责令成都市医药商会及所属会员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撤消《确定第一批名优药品统一市场零售价格的决议》和《成都市医药商会推荐品种违规销售处罚规定》,并向成都市消费者公开道歉。同时,给予了19家医药企业警告处分。成都市医药商会代表表示服从物价部门的裁决,并当场宣读了《致成都市消费者的公开道歉信》。

  省物价局副局长陈少杰说,物价部门今后将加大对“串通价格”等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并提醒告诫其他行业,在获得正当利益时,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不要出现类似情况。

信息来源:四川在线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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