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监局1年内不受理其广告申请
11月8日,健康时报第482期以《国医圣方违法广告做疯了》为题的报道,揭露了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冠心软胶囊”,近年来肆意发布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虚假广告事件。 报道刊发后,引起国家和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关注。
健康时报记者日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决定:撤消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精制冠心软胶囊”的“吉药广审(文)第2006110602号”广告批准文号,并自撤销广告批准文号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精制冠心软胶囊”的广告审批申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的通知中指出,“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冠心软胶囊’,其功能主治为‘活血化瘀。用于心血瘀阻之冠心病,心绞痛’,该药品广告将产品名称宣传为国医圣方(冠心2号)。广告中产品名称宣传不规范,对产品功能主治的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与“国医圣方精制冠心软胶囊”同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撤消广告批准文号的还有:甘肃天水岐黄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首乌丸;湖北威士生物药业公司生产的谷丙甘氨酸胶囊;济南利蒙制药公司生产的虫草芪参胶囊;济南利蒙制药公司生产的清浊益肾胶囊;西藏自治区藏药厂生产的十八味欧曲丸(拥有2个批号);通化永康药业公司生产的血栓心脉宁胶囊;通化神龙药业股份公司生产的脑心安胶囊共9个药品。
信息来源:健康时报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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