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中市医疗机构“合格药房”创建率100% |
发布日期:2007/11/15 7:45:18 |
日前,江苏省扬中市2家二级医疗机构、8家一级医疗机构、6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建成了“规范药房”或“合格药房”,创建覆盖面达100%。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明确“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目标和具体要求,建立联合督导机制。二是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及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做法。对医疗机构药剂人员分片进行业务培训,已举办培训班8期,参加培训300多人(次)。三是认真督查指导。督促医疗机构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药品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药房硬件设施,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严格检查验收。食品药品监管、卫生两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七大项28条标准,对申报的医疗机构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一般缺陷的医疗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作出书面整改报告;对存在严重缺陷的,要求其立即整改,重新申报。同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已授牌的“规范药房”或“合格药房”实施动态管理,适时组织互查互评、复查抽查等活动;对出现严重违规的药房,将予以摘牌并通报。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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