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查明,2005年5月,秦诗伟承包了成都市锦华医院中医科,主治风湿病。他为病人吴某等人诊治时,在开的中药处方中使用了未表明的激素类药品“醋酸泼尼松”,相关病人使用后身上出现了不适应的症状。“醋酸泼尼松”这种药副作用明显,作为处方类激素药,必须在处方中注明才可以使用。法院认为,秦在中药中擅自使用激素药,改变了中药处方上开出的药剂的成分,可以认定为“以其他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即以西药冒充中药,属于假药。因秦的行为已经构成销售假药罪,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信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本站编辑: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