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淳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抓”农村药品市场秩序 |
发布日期:2007/11/16 7:31:23 |
浙江省淳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采取“五抓、五实现”的措施,深入开展整治药品市场秩序活动,保障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抓宣传,力求实现农村对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家喻户晓的目标。该局通过媒体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农村广泛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和科学、合理用药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和识别假劣药品能力,使群众自觉拒绝假劣药品。
抓打击,努力实现农村假劣药品明显减少的目标。2007年来,结合淳安实际,强化专项整治检查和日常监管,切实保障了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截止10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821人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146家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39322批次,查获假劣药品、医疗器械57批次;发现违法违规单位21家次;受理举报投诉11起;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立案6起;当场处罚8起,罚没款总数11166元。组织和开展专项整治4起;完成各类专项检查3起;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192家次,违法广告7起;药品抽样70批,医疗器械抽样8批。
抓规范,努力实现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目标。该局将2007年定为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深入推进年,按时序进度,分类分批开展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力争2007年底前全部乡镇卫生院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达标。
抓网络,力求实现农村ADR监测管理横互边纵到底的目标。淳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通知》。成立了ADR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在近300家农村非医院类医疗机构设立了十多个ADR监测工作站;同时要求各涉药(械)单位制定和完善本单位ADR报告和监测工作规章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建立本单位的监测工作网络,确定专业人员为ADR监测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ADR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规范报告程序。
抓教育,努力实现农村药品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对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涉药人员的教育存在任务重、成本高的困难。县局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教育。第一,向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涉药人员发送相关资料汇编的简报,提出学习要求,开展检查。第二,通过县局网开展喜闻乐见的方法宣传。第三,县局积极协调卫生局,依托卫生局下属的6个农卫站,对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涉药人员分片分组、以会代训、集中学习。第四,边检查、边教育,教育中检查,检查中教育。《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就是县局工作人员携带学习资料,上门到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等)涉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实地指导。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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