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将逐步推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制度。0至7岁儿童、孕产妇、70岁以上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4类人群在街道办免费领取服务券后,在规定时限内可凭券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免费享受相应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政府免费发放服务券
昨日,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把《重庆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下发到各区、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制度,是政府针对上述4类人群,免费发放一定数量、不同内容的服务券,市民在有效期内,可凭券到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免费的公共卫生服务(详细内容见另文)。
服务券注明注意事项
据了解,江北区已针对孕产妇、儿童搞过类似服务券,群众评价不错。这次全市推广的服务券制度对象更广泛,主要针对4类人群分成4种不同的服务券: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和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券。针对不同群体,券面注明了券种、面值、有效期、编号、服务项目和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称、地址或联系电话。
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县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各级财政,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服务券承载的服务内容进行一定选择,逐步在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推行服务券制度。
实行“收发分离”原则
服务券的发放、回收,分别由不同单位负责,相互监督。市民每享受一次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机构就回收一张服务券,并将收回的服务券每半年汇总上报区、县(自治县)卫生局,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局按服务量核定应拨付经费。这样可调动社区医生的积极性。
信息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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