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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禁止和取缔利用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药品广告 |
发布日期:2007/12/17 16:52:09 |
为保证药品专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力度,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全面禁止和取缔利用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药品广告。
一是各市、州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力度。设立专人负责广告监测工作,建立高效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监测模式,对辖区内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实行重点监测,对店堂广告进行全方位监管,有效遏制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对严重违法广告所涉及的药品要及时上报省局,省局将根据情况作出暂停违法广告药品销售处理决定。
二是各市、州局要将经营违法药械广告品种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宣传药品的抽验,通过跟踪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对其所涉及药械的购进渠道、购销凭证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提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查处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等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对初步认定的违法广告移交工商部门进行查处,对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等严重违法广告即时移送查处,并及时向当地宣传、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通报;在当地媒体上开展对典型违法药品广告案例的分析曝光、提示和点评等活动,以提醒百姓谨慎选择广告产品。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年底前全省要实现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基本清除违法的店堂药品广告,各类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我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信任感普遍增强。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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