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说,目前经批准可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有9家,其中,只有北京京卫大药房网、北京金象大药房网、上海药房网、辽宁盛生药房网4家由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的网站可以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其他的为非法销售。
近日,一些患者看到网上或报纸上的所谓某某研究院治疗风湿病、糖尿病、皮肤病特效药宣传,购买服用后发现无任何效果,既被骗钱又贻误治疗。8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布会上,颜江瑛对此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此类非法网站等一经发现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坚决予以打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已同一些综合门户网站沟通,对清理网站非法药品广告采取了相应措施。
颜江瑛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可供公众查询相关信息,以判断药品、医疗器械、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品广告等批准文号的真伪。公众利用这些信息可以进行判断,也是自我保护一个有利的手段。”
相关链接:同样截至到2007.6.26,全国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有9家,其中第三方平台五家:
1: 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 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 合肥徽之堂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5: 深圳市天驰医药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B2C经营模式四家:
1: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 辽宁盛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4: 上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至于B2B经营模式目前还没有企业获得证书,但也有少数企业打算提出申请。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尚属起步阶段。
信息来源:新华网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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