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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银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阿桔片曲马多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2008/1/10 7:12:08 |
2007年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列入麻醉药品管理,γ一羟丁酸、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曲马多(包括其盐和单方制剂)、氨酚氢可酮片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为保证目录调整后上述特殊药品品种的管理落到实处,近日,甘肃省白银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阿桔片、曲马多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监管。
该局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凡不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再经营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γ一羟丁酸和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再经营曲马多和氨酚氢可酮片;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再经营γ一羟丁酸和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上述企业原有库存相应品种应按照原购进渠道退回或按规定销毁。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购买和使用相应品种;不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不得再购买和使用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γ一羟丁酸和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医疗机构原有库存相应品种仍可在本医疗机构内继续使用。
该局还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对不具有经营和使用资格的企业和医疗机构停止供应相应品种,严防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人非法渠道。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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