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开始,河南首次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同药同价”。据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系会议办公室计算,相比2006年的招投标,这次“同药同价”的顺利实施,将使河南省药品综合价格下降16.6%。 尽管成绩斐然,但是业内依然对药价的降低保持谨慎乐观。大家纷纷认为,压缩流通环节的医药有标底的招投标,仅是降低药价的治标之术。
○“同药同价”让利13.28亿元
一场声势浩大的药品降价活动已经在河南各大医院全面铺开。
从今年1月1日开始,河南县级以上1240家医院开始实现“同药同价”。据悉,这是河南省有史以来范围最广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同药同价”。
日前,记者也注意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等医疗单位纷纷打出“同药同价”标语,宣传这一史无前例的活动。
“全省1240家县级以上医院最终能实现‘同药同价’,完全取决于河南省以省为单位的医药招投标体制的实施。”对于这一全省范围内“同药同价”的顺利实施,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系会议办公室副主任李红星这样认为。
李红星表示:“我们希望以政府为主导的医药招投标体制的推行,能降低药价,解决此前药价虚高的问题。”据李红星测算,此次医药招投标的推行,河南患者直接受益金额将达到13.28亿元。
“我们的办法是,采集周边10个省和全省18个省辖市此前药品招标的价格,在同种药品中取最低价格,最后编制成药品采购目录。然后通过竞价的方式,再一次降低采购价格”。
据了解,通过这种招投标,河南省药品综合价格较2006年将平均下降16.6%。在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系会议办公室公布的“部分中标价格2007年度与2006年度对比”中,1克粉针状的阿莫西林,2006年的中标价为4.3元/支,2007年的中标价为3.05元/支,10毫升的清开灵注射液,也从11.07元/支,降为2.21元/支……
据记者统计,在其公布的45种“常用药”、“抗生素”等药品中,有7.56%~80.24%不等的降价幅度。
“医院药品进价降低了,等于是把降低的差价让给了患者。”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但有的药品价格过高,不可能也通过这种办法使问题得到解决。”
“医院用药有其特殊性,病人对药品的需求是刚性的,不能说有的药价格太高,我们就不要。”李红星解释,有些临床必需的药品,生产厂家全国就一家,医院没有其他选择,所以药价也很难迅速降下来。
○药品回扣等问题仍存在,挤出的水分其实寥寥无几
据了解,为了这次全省范围内的“同药同价”,省卫生厅联合省纠风办、省发改委、省药监局、省工商局、省劳动保障厅、省检察院等六部门准备了近10个月,共有2760家药品生产企业和244家经营企业参加投标,共产生有效中标数据17258条(药品规格)。
“参与招投标的单位中,流通企业还不到药厂的1/10,我们这样做,是希望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在流通环节中的成本。”李红星表示。
据悉,在此前的药品运销环节中,传统的链条是“药厂—全国经销商—省级经销商—省辖市经销商—县级经销商—医院药房”,也有药厂的业务代表直接与医院药房联系。
“这种模式导致的后果,就是药品还没有到医院药房,就已经被层层加价,层层‘揭皮’。”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药品全国总代理表示。
此次河南以省为单位的药品招投标,显然在减少药品运销环节做出了有力探索。而在此次招投标中,河南患者直接受益的13.28亿元,也被相关人士认为,是用“从流通环节着手”和“直接以有标底竞价”的双重方式,挤出了药品的水分。
而河南省卫生厅联合检察机关、纠风办等部门,也是希望杜绝在医药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暗箱操作情况。卫生部也对河南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但这种招投标是否能从真正意义上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上述某药品全国总代理认为,即使这次河南省各医院药房药品出现了大范围降价,在招投标过程中也没有任何暗箱操作,挤出的水分仍寥寥无几。
记者走访了一些药厂销售代表、经销商等医药界人士,他们也都基本赞成这种观点。“据我估计,目前药价的40%被医院拿走了。”这名代理商说。
该人士说的40%,实际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规定的,即可以在“招标价”的基础上加价15%;另一部分,就是一直为外界所诟病的医生拿回扣问题。
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省内某大型知名医院的一个医生,一个月仅药品回扣可以拿2万元到4万元。
该知情人士说:“省内知名医院,每床每天的住院费用在800元~1000元,其中,药费占了50%左右,以20%~30%的平均回扣计算,医生每床拿的药品回扣就在80元~150元,如果以1000张床计算,每天消耗在医生环节的费用就在8万元~15万元之间,而这些都摊到药价上,最终还是患者埋单了。”
而招投标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这一问题。
○减少流通环节难治“看病贵”顽疾?
据悉,在本次集中招投标完成后,近日,省卫生厅等相关部门给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上报了汇报材料。
汇报材料这样写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意义在于通过政府的干预,调整各方利益,最终使患者得到实惠,通过实施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避免了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的直接接触,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的利益关系。”
显然,负责招标的主管部门对本次以省为单位的招投标也有清醒的认识。仅凭招投标完全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不太现实。
业内认为,药价之所以居高不下,缘于“药厂—流通—医院药房”这一链条中,三个环节已经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而病人则完全成为弱势群体。
“对于药厂而言,出厂价的提高意味着销售额增加,而在行业潜规则中,流通企业的利润占整个药价的10%~15%,所以他们也希望药价提高。在医院药房的环节,国家规定他们可以在药品进价的基础上加价15%销售,所以,他们也愿意看到药价上涨。”一业内人士如是分析。
于是,在国家推出低价药的同时,容易出现低价药的“一招就死”。这名业内人士分析:“所以,要么低价药越来越少,要么药厂将低价药改头换面,重新命名并高价推出。”
另外,在“以药养医”的体系中,医院的收入,主要来自药品收入,财政支出的长期不足,也促使竞争日益激烈的医院,希望获得更多利润来改善住院环境和引进高端人才,因而他们也指望药品收入能增加。
据了解,财政性收入仅占医院收入的5%,而药品收入占整个医院收入的50%~70%不等。
“河南在医疗卫生事业上的投入,甚至还达不到5%。”李红星说。
据悉,2007年,河南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仅76亿元,其投入模式,是政府按照医院人员编制每位9000元的投入,这其中还包括工资部分。
而另一组数据似乎也颇具说服力。2006年,郑州市卫生院以上所有医疗机构的业务事业性收入(药品收入、医疗收入)共计48.6亿元,而医院的财政性收入仅2669万元。
看来,财政性补贴过低,医院过高依赖药品收入,以及药厂、流通企业、医院形成的“利益同盟”是“看病贵”的三大病症。
对于河南而言,本次实施的以省为单位的集中招投标,也似乎没有从根本上触及这三大病症,显然,对于降低药价而言,也仅是治标之术。
信息来源:东方今报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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