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药品费用,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宁波市近日要求:逐步提高廉价药在市级医院的药品使用和收入中的比例,对市级医院使用廉价药物达到控制指标而减少的收入,由财政给予相应的补助。
近日实施的《宁波市市级医院使用廉价药物经费补助实施办法》明确,廉价药物是指安全、有效、常用且价格较低的普通药品。 此次列出的廉价药物范围是:“浙江省第一批常用低价药品”384种,以及医院销售最小包装单位价格在30元及以下的药品。据该市调查,符合廉价药物标准的药品有上千种,已经能够覆盖临床需要的基本治疗药物。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本站编辑:张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