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监卫生部门联手整顿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 |
发布日期:2008/3/14 7:04:27 |
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全省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问题,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购进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医疗机构含兴奋剂药品的购进使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医疗机构购进含兴奋剂药品必须及时上网查询药品销售人员的合法资质,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对于含有兴奋剂物质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药品一律不得购进和使用。二是按照规定条件储存药品。三是医师处方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时,在保障治疗需要的同时,应告知患者,防止药源性兴奋剂事件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卫生局,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各医疗机构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兴奋剂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是否制定专门管理制度和措施。
2.各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渠道是否规范,是否对供货的药品经营企业及其销售人员进行网上核查,有无记录,购进的含有兴奋剂物质的药品是否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
3.各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是否认真学习落实《药品管理法》、《反兴奋剂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及规定,并能熟练掌握应用。
4、医师处方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时,是否告知患者慎用。
5、能否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储存药品。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还将不定期对秦皇岛、环京津各市、县等开展专项检查。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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