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北京2008年奥运会与残奥会赛前和赛时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核查)工作的顺利高效运行,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领导,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北京、上海、济南、沈阳、天津、武汉、杭州、广州及北大、中检所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加,建立起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医疗器械质量检验协作工作机制,并签署了协作备忘录。 该备忘录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各协作成员单位将按照《北京200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医疗器械质量检验协作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协作准备,落实协作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组织机构、通讯、任务流程、技术条件等保障措施,并随时待命准备,按程序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检验协作工作。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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