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中国人保财险上杭支公司与上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签订补充医疗保险协议(即农民超大病补偿医疗保险),由上杭县财政拨付120万元保费为40万名参合农民办理了大额医疗保险。这种由政府投保、市场运作、农民受益的运行模式,是该县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完善“新农合”制度的一项新举措。
“新农合”最高补偿金额为3万元,过去一些农民因医疗费用超过封顶线,背上了巨额债务,导致出现大病返贫致贫现象。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建和谐社会,上杭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财政、人保财险、县医保中心等部门进行专题调研讨论,决定开展“上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万元以上的补充医疗保险(即农民超大病补偿医疗保险),于3月31日正式签订相关协议。凡当年参加“上杭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人员(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均为补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对超过新农合规定补偿封顶线之外的3至15万元之间医疗费用,按30%、50%、20%不同比例补偿被保险人。
信息来源:新华网龙岩在线
本站编辑:大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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