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最近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尘肺病人数已占到当地各类职业病患者总数的88%,成为新疆头号职业病。
自治区卫生厅在25日启动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仪式上称,在当地报告的各类职业病患者已达1.7万人,其中尘肺病人有1.5万。目前,新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各类型企业8218家,从业人员97.1万,其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近77.6万。
另据新疆职业病防治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尘肺病人每人仅住院治疗费约每年1.2万元,按照新疆尘肺病人1.5万计算,仅这一项每年给国家、企业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8亿元。
自治区副主席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表示,自2002年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以来,新疆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监督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强,“用人单位是防止职业病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在企事业单位中逐步树立。
信息来源:新华网
本站编辑: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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