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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兴奋剂治理工作督查组检查辽宁省和沈阳市奥运药品安全保障与兴奋剂治理工作 |
发布日期:2008/5/28 7:46:23 |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海关总署、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兴奋剂治理工作督查组一行5人,对辽宁省和沈阳市奥运药品安全保障与兴奋剂治理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指导和评价。
督查组实地检查了1家药品生产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随机抽查了3家药品零售企业,暗访了2家药品零售企业,详细听取了辽宁省和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奥运药品安全保障与兴奋剂治理情况的工作汇报。
督查组认为辽宁省和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兴奋剂治理工作与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的有效结合,使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了彻底纠正,成效明显。具体体现在“四个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对兴奋剂治理工作的认识非常深刻,能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局的中心和重点,列入到各级药监队伍、药监部门的工作之中,全局动员,全体行动。同时,克服一切困难,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人民战争”,发动全市3000余名社会监督员协助监管,创建了社会化监管新模式。
二是责任到位。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建立了责任制与责任追究体系,确保监管队伍内部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使药品监管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是宣传教育到位。对企业、机关、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兴奋剂常识宣传普及到位。特别是教育工作,不仅对全体涉药人员,而且对全体执法人员都进行了兴奋剂治理的专项培训、考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为奥运药品安全保障与兴奋剂治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是监管到位。在奥运药品安全与兴奋剂治理工作中真正做到了惩罚与教育并重,真正实现了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广覆盖、全覆盖。
信息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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