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加大了对处方药严格凭处方销售的监管,从对17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33个门店的暗访情况看,仅有9家药店能够做到严格执行处方药管理相关规定,仅占到暗访总数的27.3%。
5月初,太原市药监局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明确了零售药店禁止销售的8类药品和必须凭处方销售的10类药品。并明确告知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违反相关规定销售处方药者,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为保证全市人民的用药安全,大力推进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日前,太原市药监局专门组织人员,并邀请行风监督员参与,对全市的零售药店进行暗访。
存在问题的24家药店中,有14个门店的营业员安全用药意识十分淡薄,销售处方药时既不询问、也不登记、更不索要处方。太原市药监局依法对24家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分别给予1000元罚款。太原市药监局将继续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严格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
信息来源:山西新闻网
本站编辑:大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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