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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4万名孕产妇资料外泄 应该由谁来保障?

  发布日期:2008/6/11 15:05:38


  据广州媒体报道,深圳4万名孕产妇资料外泄。这意味着,4万个家庭将可能今天收到胎毛笔或家政公司的骚扰短信,难保明天资料不会落入怀有祸心的人手里。当初怀着信任而填写下详细的资料,如今外泄———究竟,这会不会又是一单查无可查的无头公案?

  在这则新闻里,媒体也客串了一把福尔摩斯———是“共享医院”泄密,还是妇幼及计生部门,或是销售泄密者所言的“买通医院的某药材老板”,甚至是黑客呢?不管哪个部门如何誓言没有泄漏孕产妇的资料,有关方面要做的是追根溯源,抽丝剥茧,减少不利影响,最终杜绝资料外泄的事件再次发生。然而,怕就怕这回哪个部门都不愿意做“有关部门”,一来事情难查,二来怕得罪其“有关部门”,以后看个病啥的也很麻烦。那么,这4万个孕产妇的权利应该由谁来保障?

  或许,我们可以从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寻求一点有用的借鉴。为保护公民的隐私,香港专门通过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并依法成立个人私隐专员公署这个法定机构。在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香港“泄密门”事件中,香港医管局主动承认在过去一年中共有5家医院发生9宗病人资料遗失事件,涉及到6000位病人。于是,私隐专员吴斌宣布首次行使视察权,将于近期对病人资料系统保安进行视察。

  4万个孕产妇的资料泄密事件,能不能催生一个专门保护个人私隐的部门“横空出世”?京沪穗150万户楼盘业主的资料被不法盗取,也只能聊当几天报纸头条而已。难道中国人真的不会生气吗?在小说里,一介农妇秋菊会为讨个说法而打官司;在现实中,作为泄密受害者的城市居民,无法坐视权利受损而无动于衷;而在努力建构和谐社会的今天,“有关部门”更不应该对此无所作为。

信息来源:羊城晚报

本站编辑: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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