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10日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以为救治不善得了狂犬病,小伙刘雷(化名)曾吓得写遗书,还把给他打疫苗的省疾控中心门诊告上了法庭。
近日,此案有了结果。金水区法院认为,刘雷曾出现的害怕、恐惧等身体不适是被狗咬所引起,治疗方没有任何责任。
26岁的刘雷是郑州一挖掘机销售公司的经理。2007年9月8日下午,在郑州市七里河村街头被狗咬伤后,到省疾控中心门诊部就诊。经过诊断,一郭姓女医生要求他注射5针河南普生公司生产的地鼠肾狂犬疫苗。
4天后,刘雷出现了胸部不适、呼吸不畅、低烧等不良病状。以为自己得了狂犬病,他甚至还写下遗书。
今年1月,刘雷将省疾控中心门诊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误工损失、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9545.4元。
根据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断,刘雷所出现的害怕、恐惧、低落抑郁等症状,应为创伤性应激障碍。
经审判,金水区法院认为,目前刘雷身上的抗狂犬病毒抗体化验结果呈现为阳性,医院治疗有效。至于创伤性应激障碍,是半年前被狗咬伤受到刺激所引起,治疗方没有任何责任。
信息来源:新华网
本站编辑:魏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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