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导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有效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但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地区在规范药房创建中存在“拔苗助长”现象。由于在创建工作中只注重数量的增长,而忽视了质量的保障、提高和后续监督管理,被人为“拔高”的规范药房并不能给老百姓以用药安全保障。
目前,各医疗机构基础状况参差不齐。特别是一些农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落后,技术装备较差,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尚不具备创建规范药房的条件。还有一些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即便是勉强按要求创建,也是能敷衍便敷衍,其创建质量难以保证。
因此,笔者认为,在规范药房创建过程中,应该在注重质量提高的前提下,保持适度的数量增长,做到成熟一家验收一家,授牌一家跟踪一家,“回潮”一家整改一家,不合格一家淘汰一家。在制定目标考核办法时,不仅要注重其达标率,更要注重其创建质量,可以通过跟踪检查率、随机抽查合格率等考核指标来检验其创建质量的高低,防止少数单位在创建中“拔苗助长”现象的发生。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加快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涉药人才的培养,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协作,将规范药房创建与“新农合”有机结合,如将创建规范药房作为合作医疗定点和创建标准化公益性卫生室的前提条件。只有让“规范药房”得到规范发展,才能真正保证公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本站编辑:魏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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