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工商业保障部就此问题与尼药品进口经销协会进行了多次磋商,双方最终于6月底达成共识,从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除常用药品外的所有进口药品税率均上调3.7%。为了保障民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在今后9个月内常用进口药品的税率暂时维持不变。
信息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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