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药品零售市场的开放,近几年来,各地开办的药店数量剧增。以广州市为例,目前全市已拥有药店6000多家,平均不到2000名居民就有一家,呈过量状态,被人们形容为“药店多过米铺”。由于药店过于密集,辐射范围越来越小,客流量被分散,市场趋向饱和,导致过度竞争。由于利润空间缩小,为了生存,一些药店不惜挖空心思,甚至使出歪招邪术以降低成本,提升利润。于是,违规经营现象屡屡发生,医药市场秩序混乱,给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对于近期业界出现的这一新动向,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积极有效地应对。
药店过滥 隐患丛生
造成“药店多过米铺”的主要原因是经营者盲目“入行”。据了解,不少药店在开办前并没有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店主根本不了解这个行业的经营特点、发展规律以及竞争的激烈程度,他们还停留在过去市场未开放时的认识,或简单地认定药品零售利润高,投资风险小,从而贸然进入这个行业。一旦入了行,又缺乏明确的经营发展思路,对于如何经营、如何管理、如何吸引和指导消费者、如何以诚信经营赢得发展空间等问题,很少去思考。他们往往只追求短期回报,而缺乏长远考虑;只有空泛的雄心,而没有脚踏实地把企业做大做强的经营理念,难以适应激烈的竞争形势,导致热闹开业之后很快就陷入惨淡经营的境地。
一方面是“药店多过米铺”,而另一方面是“人才寥若晨星”。据调查,目前在广州市下辖的一些区、市,不少药店负责人缺乏药学专业知识,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多,对很多行业政策也理解得不够透彻。药店内的药学人员虽都通过一定的培训,但专业知识仍很局限,加上大多数从业人员与企业是短期合作关系,对企业的依赖性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造成队伍素质较低。况且,很多药店为降低运作成本,暗中默许药师“走穴”,聘用的药师往往只是挂名,使得指导群众合理用药、规范药品质量管理等工作难以保证。由于管理松懈,造成隐患丛生:有些药店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有些药店药品验收时只收不验,或者只验数量、有效期、厂家等关系到切身利益的项目,而没有真正验收到药品最小包装;有的药店药品养护措施不到位,空调使用率低,温湿度记录不真实、药品分类管理不规范等等。
宏观指导 促进规范
“药店多过米铺”的现象导致了市场过度竞争,存在着种种安全隐患,必须引起高度警惕。要解决这个问题,需从创新监管思路入手。不能采取简单的“急刹车”办法,通过限制药店数量,或设置诸如规定最小店距等门槛来人为地限制准入,因为这不符合市场规律。但作为药品监管部门,也不能“放任自流”,消极地仅仅依赖市场自身来“调节”,而应主动作为,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宏观指导作用,促进药店规范发展。作为基层药监部门,要正视目前监管力量不足,而相对人点多面广、工作任务繁重的现实,不断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努力建立、完善药品流通监管长效机制和科学、规范、高效的监督检查制度,具体可在“四个转变”上做文章。即由被动监督检查转变为有计划、有步骤的主动监督检查;由明检明查逐步转变为事先不告知的突击抽查;由例行检查逐步转变为目的明确、重点突出的监督检查;由传统式的现场检查逐步转变为以网上监管为主、现场检查为辅的高效监督检查。当前应突出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进行规范监管,严厉打击过票、从非法渠道购货、药学技术人员“挂名”、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合理引导 推动发展
在严格监管、科学监管的基础上,药品监管部门还要对药品零售行业进行合理引导,推动其均衡、良性发展。监管者应主动加强与申办药店者的沟通,可通过约谈方式,了解申办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管理观念等方面的情况,与此同时,阐明开办药店的条件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帮助其分析目前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分布情况、经营效益及面临的困难等,进而评估其投资规模及经营风险。通过谈话,引导申办者进行理性思考,慎重决定,减少盲目进入。同时,应积极开展分类指导。对规模大、效益好、管理规范的药品零售企业,重点引导其培育企业品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对中等规模、效益尚好的企业,重点指导其加强质量管理,开展业务、技能指导和培训;对效益差、管理松懈的企业,主要从强化法制意识入手,促使企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对一些不符合新政策新规定要求,落后过时又无法或者不愿整改的企业,可通过GSP认证、GSP跟踪检查及换证等时机,劝其退出药品零售市场。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本站编辑:秦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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