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市食药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组织对本市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为合格企业310家,不合格企业5家,限期整改企业6家。(记者 皇甫萍)
5家检查不合格药房为——
奉贤区人和堂益秀药店
复星康德大药房有限公司西渡药店
富兰迪药业有限公司
兴梅医药商店
宝梅医药商店
信息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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