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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男婴因发烧住院不治身亡 医院愿补偿12万元

  发布日期:2008/8/1 13:41:39

  南方日报7月16日佛山观察C02版报道了2岁男童在佛山市妇幼保健院治疗死亡一事,当时男童父母与医院就男童死亡原因和赔偿多次谈判未果。昨日,男童家属向记者表示,目前双方达成协议,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一次性补偿12万元。

  笔迹鉴定未出已达成协议

  据悉,7月7日凌晨,刘基全夫妇发现儿子发烧,把儿子送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治疗,儿子2天后不治身亡。后刘基全夫妇发现医疗病历在护士盖章之后被修改过,与医院进行5次接触,医院回应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刘基全夫妇当时并未同意,为证明医疗病历被修改,于15日将病历送到广东省民鉴文书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据了解,7月19日(当时鉴定尚未出结果),在公安机关等部门调解下,市妇幼保健院与刘基全夫妇达成协议,由医院补偿刘基全夫妇12万元。

  刘基全说,协议上说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2万元,不过没有指明赔偿内容。在医院与刘基全夫妇达成的《关于患者刘鹏意外病故一事的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协议第三条为:为了安抚乙方(刘基全夫妇)丧子之痛,考虑到乙方的家庭情况,在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妇幼保健院)给予乙方一次性补偿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家属主动放弃做相关鉴定

  据了解,根据该协议,刘基全夫妇答应了三个条件:刘基全夫妇立即停止干扰妇幼保健院的一切行为,并保证将来任何时候不再有干扰妇幼保健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另外为刘基全夫妇已将儿子刘鹏的病历送往广州某鉴定机构申请笔迹鉴定,并已知道初步结果(未告知妇幼保健院),无论病历笔迹鉴定最终结果如何,刘基全夫妇及其亲属保证不再就儿子刘鹏死亡一事向甲方追要任何赔偿,也不再追究妇幼保健院及其工作人员的任何责任。

  对于第二个条件,刘基全表示,7月22日就把病历从广东省民鉴文书司法鉴定所撤回。“此外,我们还将自己承担医疗费、鉴定费和丧葬费。”刘基全说,这件事情已让他们花费1万多元。

  “根据协议第二条,我将不对小孩的死亡做死因鉴定和及相关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而刘基全表示,既然医院已做出让步,所以未提出异议。

  “经协商,他们夫妇表示主动放弃做这几类鉴定。”市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本站编辑:宋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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