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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医德考评办法 评优晋级医德必须"优秀"

  发布日期:2008/9/3 7:29:57

  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的”,“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今后,福建省医务人员如果有上述行为之一,医德考评将直接被认定为“较差”。

  日前省卫生厅下发《福建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将包括上述行为在内的23种行为纳入“一票否决”范围,医护人员一经发现存在以上行为之一,其医德考评将直接认定为“较差”。

  医德考评结果将作为各级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中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在考核周期内如果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考核将认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医德考评被认定为“较差”的,将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有行政职务的医务人员将报请有关部门免除其行政职务。

  多收费被媒体曝光

  医德认定为“较差”

  省卫生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医德考评将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考评对象涵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中执行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工资的人员。我省此次出台的办法,在正常加减分事项基础上,增加了“一票否决”事项。

  实行“一票否决”的23种行为中,包括“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等。

  据介绍,纳入“一票否决”范围的23种行为均为关系到医务人员医德形象的重要行为。

  评优晋级医德要“优秀”

  医德“一般”不能评职称

  省卫生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医德考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考评结果将与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该人士表示,实行医德考评制度后,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人选必须在医德考评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

  考评结果为“一般”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1年。

  考评结果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且必须接受批评教育。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的,将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有行政职务的医务人员报请有关部门免除其行政职务。

  据悉,今后医德考评结果将作为各级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中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医务人员,其医德考评实行“一票否决”,考评结果直接认定为“较差”:

  1.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

  3.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

  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的;

  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非医学需要,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

  10.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11.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宴请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14.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接受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或为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人员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的;

  15.违反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资助参加或举办各种活动管理的通知》,擅自接受药品、医用器械、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经销人员的资助,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交流、考察、旅游等活动的;

  16.对医务人员在用药、检验、检查中提供各种形式开单提成的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

  17.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8.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的;

  19.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20.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21.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的;

  22.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23.各单位认定的其他行为。

  要重才,更要重德

  福建省医大公共卫生学院教授郑振佺认为,卫生部门重视医德考评,专门出台针对医德考评的方案,对广大群众来说是件好事。该行为准则将约束个别医护人员的不道德行为,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医德行为规范能否强有力地执行下去,与一线直接参与考评的执行者有很大关系。医院应改变自己的选才思路,将医德作为考量人才的首要标准。即使该人才是医院急需的,但只要医德不行,照样不予任用。只有这样,医德教育才能成为一种职业教育,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保证医护队伍的道德水平。”郑振佺说。

信息来源:东南新闻网—海峡都市报

本站编辑:魏雅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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