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查出乙肝“小三阳”而在单位录用时遭拒的高先生今年5月就拿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可败诉方北京比德创展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却始终没有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记者今天(3日)获悉,高先生已经向朝阳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
高先生原本就职于上海一家软件公司,2007年4月,他接到了北京比德创展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德创展公司)部门经理的电话,邀请他到比德创展公司担任结构设计工程师,他欣然接受。随后,高先生办理了辞职手续来到北京,可等待他的竟然是公司的拒绝录用。比德创展公司因在体检中得知高先生为乙肝“小三阳”,拒绝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为此,高先生一纸诉状将比德创展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今年5月,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虽然比德创展公司拒绝录用行为发生于2007年,不能适用今年1月1日施行的《就业促进法》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但该公司因高先生乙肝“小三阳”而拒绝录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据此判处比德创展公司向高先生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9000余元。如该公司拒绝履行,将把判决书主要内容在北京地区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本站编辑:宋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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